王先生和经人介绍相恋结婚,婚后生下一名。但当孩子6个月大的时候,王先生怀疑儿子并非自己亲生,并进行亲子鉴定予以确认。后来,王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但不认可他的亲子鉴定报告,也拒绝再做亲子鉴定……
近日,甘肃天水秦州人民法院公布此案,法院经审理认定,王先生认为孩子并非其生物学儿子的主张成立,判决准予双方离婚,的非婚生子由其本人抚养,抚养费自理;支付王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资料配图 据视觉国内
离婚风波:
男子发现儿子非亲生,妻子拒做鉴定
法院判决离婚,女方抚养儿子并付1万元抚慰金
2020年12月,王先生与经人介绍相识后发展为恋爱关系,双方于2年5月日办理结婚登记。
2022年1月8日,生下一名。同年7月,王先生怀疑所生儿子并非其亲生儿子,遂私下委托某鉴定公司对自己与孩子之间有无亲生血缘关系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排除王先生为孩子生物学上的父亲。加之双方常因家务琐事发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王先生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与离婚,并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对王先生的亲子鉴定报告不予认可,王先生遂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亦同意进行鉴定。但在双方摇选取鉴定机构后,在长达3个月的时间里以种种理由拒绝带孩子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在法院再次询问她是否进行鉴定并告知后果后,仍然拒绝前往鉴定机构。
法院解读:
男方已提供证据,女方拒绝鉴定
故男方认为孩子并非其生物学儿子主张成立
要求亲子鉴定的情况可能有:丈夫怀疑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要求确认父子关系;父母或子女在办理出国时被有关当局怀疑没有血缘关系的;涉及计划生育超生子女或需要确认的;子女虽多年认亲但无确切凭证的;案件中胎儿或婴儿的生父认定等。
依据: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十九条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不能,因为在离婚协商中,如果一方有必要证据证明亲子关系不存在,是有权请求做亲子鉴定的,因为亲子关系是否存在对双方来讲具有重大利益。即使经鉴定亲子关系是存在的,也没有侵害到对方的合法权益,因此是不能请求赔偿的。
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原告金某(女)与被告杨某(男)于2003年结婚,同年生育长女杨丽(化名),2008年生育次女杨青(化名)。由于2011年起原告便带着次女杨青在外打工,双方聚少离多,近日,原告向我院起诉离婚,被告抚养长女,自己抚养次女。
被告辩称,其二人确已分居多年,但认为夫妻关系不睦责任在于原告,是原告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与他人非法同居生育次女杨青。被告为证明自己的主张,申请法院到调取了2011年金某与他人非法同居的接警记录,并申请了鉴定。鉴定意见为:在不考虑同卵多胞胎和近亲的前提下,排除杨某与杨青之间有亲子关系。被告称自己同意离婚,但要求原告赔偿自己因做亲子鉴定支出的相关费用,自己抚养次女0-3岁所花费的费用,离婚后长女的抚育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5万元,各项费用共计75000元。
十二条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经审理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分居3年多的事实及原告与他人生育子女的行为,符合该条第(一)项和第(四)项的规定。故判决准许二人离婚,长女杨丽由被告杨某抚养,原告支付抚养费,次女杨青由原告金某自行抚养。
第四十六条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原告婚后与他人同居、生育子女的行为符合该条第(二)项的规定。故本院依法支持了被告因进行亲子鉴定支出的相关合理费用,参照本地0-3岁孩童费用支出,判令原告以每月100元的标准赔偿被告抚养杨青的支出。并支付判决生效后至长女周岁的抚育费每月人民币300元。根据原告的经济能力、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支持被告精神损害赔偿人民币10000元。各项费用共计42786元。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离婚纠纷中,很多当事人都会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但是真正得到支持的并不多,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实行离婚损害赔偿有限原则,只有符合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情况之一,才能获得支持。另一方面是即便符合条件,能提供相应证据支撑的也不多。故在此类纠纷中,当事人不仅要掌握相关规定,还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才能使自己的权利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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