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拒绝让儿子做亲子鉴定,如果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一、对亲子关系有疑问如何起诉确权
父母或者成年子女对亲子关系有异议、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协商,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亲子关系是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父母和孩子是血缘关系更近的直系血亲,是家庭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兄弟姐妹关系。亲子关系是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亲子间应当履行法定义务。
二、没有证据证明亲子关系怎么办
私生子没有证据证明亲子关系不能起诉,建议先去做一个亲子鉴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协商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协商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申请亲子鉴定遭拒还可以认定父子关系吗
申请亲子鉴定遭拒还可以认定父子关系,在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案件中,提出亲子鉴定主张的一方应当承担与其主张相适应的证明责任。只有在申请人完成了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足以使法官产生内心确信的基础上,才能够进一步请求进行亲子鉴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依据】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十九条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女方不同意做亲子鉴定可以向法院提出协商。
一方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法院一般不会强制作亲子鉴定。但可采用举用举证办法强妙地向法院提供证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如果举证不能,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所生的孩子,则推定为婚生子女。
“亲子鉴定”结果在协商当中应能作为证据使用,但其直接证明效力只能停留在证明是否具有血缘上的身分关系,而且一般是伦理面上证明,如要超出此证明力,就需与其他证据来形成证据链。尤其是不能仅凭“亲子鉴定”结果就否认鉴定人之间上的父母或子女关系。
因为亲子鉴定涉及人身,不能强制,应当以双方自愿为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申请、证据还有孩子的情况而作出判断。如果出现了一方申请进行亲子鉴定,另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同意,导致亲子关系无法确认的情况。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协商,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协商,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亲子鉴定女方可以不去吗
一、丈夫要求做亲子鉴定,妻子可以拒绝吗
可以拒绝做亲子鉴定,但是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一方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的一方的主张成立。
二、亲缘关系的鉴定
遗传学理论已证实,子女的基因组DNA各有一半分别来源于亲生父母一方。专注开展的亲缘关系鉴定包括以下几类:
1、常规的亲生血缘关系鉴定:这是需求量更大的一类亲权关系鉴定,包括父母子三方(又称为三联体)、父子(或母子)双方(又称为二联体)的亲权鉴定。
2、隔代亲缘关系鉴定:这类鉴定指要确认曾祖父母与曾孙子(曾孙女)、祖父母与孙子(孙女)之间的亲缘关系。还包括单纯的父系亲缘关系鉴定如要确认曾祖父与曾孙子、祖父与孙子之间的亲缘关系,以及单纯的母系亲缘关系鉴定如要确认曾祖母与曾外孙女、外祖母与外孙女之间的亲缘关系。
3、疑难的亲缘关系鉴定:除上述两类外,还有一些比较疑难的亲缘关系鉴定,如父母皆疑(无)的同胞(兄弟、兄妹、姐弟、姐妹)、表兄妹关系的鉴定,叔侄之间、姨和外甥女之间、舅舅与外甥(外甥女)之间的亲缘关系鉴定等。
三、亲子鉴定的程序
DNA亲子鉴定实验操作步骤如下:
步:DNA提取
把样本细胞中所含有DNA提取出来,然后进行一定的纯化,化除样本中的杂质。
第二步:PCR扩增
PCR的中文名为聚合酶链式反应,简单的说,PCR扩增这一步就是把我们所需要的片段通过酶促反应,在PCR仪上进行大量复制,放大到通过某些专用仪器可以看到的程度。
步:后PCR反应
这一步主要是上ABI测序仪检测的准备阶段,将双链的DNA打开,加一些检测用的的内标,主要是用来标记检测的片段长度。
第四步:毛细管测序仪检测
由于DNA带有电荷,通过毛细管电泳的方法,不同片段DNA长度的电泳速度不同,在同样的电压,同样的电泳时间下,泳动的距离不同,这些长短不同距离可以通过前期加入的内标测量分辨出来,同时可通过一定的软件显示在电脑上,方便检测人员处理和分析数据。
第五步:分析数据,出具报告
主要是检测人员将所得结果进行分析汇总、计算,然后出鉴定和报告。
根据规定可以得知,可以拒绝做亲子鉴定,但是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一方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的一方的主张成立。以上便是亲子鉴定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丈夫要求做亲子鉴定,妻子可以拒绝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亲子鉴定的成之嘉。
亲子鉴定必须本人去吗
医疗行业很多项检测技术都是经过了长时间的发展的,即使到了如今这么发达的现代社会,仍然有很多技术没有,不过像亲子鉴定这样的检测结束已经比较成熟了,自古以来很多家庭都会需要用到这种检测技术,从而得知子女们是不是自己亲生的,那么亲子鉴定有哪些方式?亲子鉴定必须要本人去吗?
亲子鉴定有哪些方式?
亲子鉴定这项检测服务很早之前就被推出了,那么亲子鉴定有哪些方式?正常来说亲子鉴定分为三种方式,分别是血型鉴定、染色体鉴定以及DNA鉴定,现在医学行业上使用为广泛的就是DNA亲子鉴定,这种方式的准确率是高的,在亲子鉴定中心这样的医疗机构里面都是使用这种技术。
亲子鉴定必须要本人去吗?
亲子鉴定往往是需要鉴定双方进行现场采样的,很多人会问亲子鉴定必须要本人去吗?如果大家因为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场的话,不需要本人去让别人代替样本也是可以的,在亲子鉴定中心还为大家提供了网上预约服务,可以上门直接采样。
女方坚决不做亲子鉴定怎么办
一般来说做亲子鉴定都方要求的,但是在做鉴定的时候必须要征得女方的同意。如果女方实在不同意的话,其实做亲子鉴定算是不符合规定的,真的还是取得女方的同意再做。那么,亲子鉴定女方不同意怎么办?如果你想知道答案的话就往下看看吧!
亲子鉴定女方不同意怎么办
(1)如果妻子不来做亲子鉴定但是丈夫想要了解鉴定结果的话,是可以父子两个人来做个人亲子鉴定的,并不一定要三方都到场,我们希望鉴定的时候三方都到场是因为亲子鉴定中存在一个基因突变的问题,这个时候需要母亲的DNA样本来对比。
(2)如果是进入到协商程序,即做的是亲子鉴定,男方怀疑孩子非亲生,女方需要配合做亲子鉴定,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话,可以判定孩子非亲生。因此大多数协商案件中,亲子鉴定都是可以顺利进行的。
羊水亲子鉴定
很多孕妇有需要做亲子鉴定的需求,在孕期是否可以通过羊水做亲子鉴定,是可以的,因为做亲子鉴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抽取羊水,提取羊水当中的脱落细胞,而羊水当中的脱落细胞就是从胎儿身上脱落,提取这些细胞就能够提取胎儿的DNA,通过胎儿的DNA与男方的进行对比,判断胎儿和男方有没有生物学关系。
除了通过抽羊水做亲子鉴定以外,还可以通过抽外周母体血来做亲子鉴定,因为胎盘当中的DNA可以到达母体血液当中,而胎盘中的DNA反映的也是胎儿DNA的情况,因此可以通过抽取孕妇外周血提取胎儿的DNA,然后与男方的DNA来进行对比,进行亲子鉴定。
因此,在孕期做亲子鉴定,一个办法是通过抽取羊水,另外一个办法是通过抽取孕妇的外周血,当然,这些检测必须要在机关来进行,由于没有亲子鉴定的资质,无法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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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我的,我来养!不是我的,你趁早带走,还得赔我青春损失费!”南京一男子怀疑妻子外面有人,进而疑心孩子不是自己亲生,于是上法庭起诉要求离婚,还当庭提出去做亲子鉴定。
妻子长住娘家 他怀疑她外面有人
赵阳与王晓燕是在2004年初经人介绍相识的。恋爱初期,他们感情升温很快,没过多久便搬到一起同居。同居半年后,王晓燕怀孕了,两人奉子成婚,于2005年4月领取结婚证。同年8月份,王晓燕生了个儿子。由于赵阳父母都不在了,王晓燕生完孩子,便搬到娘家坐月子,赵阳隔日过来照料母子俩。
小两口说好等宝宝满月后就回家,可等赵阳来接时,王晓燕却反悔了――在娘家自由自在,又有人照顾,她还想多赖几天。赵阳气呼呼地走了,一连好多天都没来。后来在亲友们的撮合下,王晓燕同意回家过春节。不料到了春节前,两人因为琐事拌嘴,又把回家的事搅黄了。就这么着,孩子已经4岁多了,王晓燕还是长期住在娘家,跟赵阳的关系越来越僵。
赵阳的情绪逐渐由不满转为猜疑。他认为,王晓燕之所以不愿回家,很可能是因为在外面有人了。“在娘家,多方便啊,要是一回家,在我眼皮底下,怎么跟情人交往呢?”他越想越觉得有道理,进而对孩子的身份也产生了怀疑,甚至认为,王晓燕在恋爱期间就有了别人,孩子也是那个人的。
赵阳认定王晓燕已经背叛自己,索性将她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法庭上提出亲子鉴定
离婚涉及到孩子抚养问题,当法官询问孩子跟谁时,赵阳答道,他对孩子身份有怀疑,希望进行亲子鉴定。孩子如果是他的,他愿意抚养,也愿意出抚养费,让给王晓燕养;万一孩子不是他的,他不仅不会管,还要向王晓燕索要5万元精神损失费和青春损失费。
赵阳声称,他有两点理由怀疑孩子的父亲另有其人。,王晓燕是在婚前怀孕的,尽管那时他们在恋爱,但难保她没跟其他人交往。第二,王晓燕长年待在娘家,形迹可疑。
王晓燕当庭驳斥赵阳“纯属胡扯、诬陷”,并称她住在娘家完全是跟赵阳感情不和所致,赵阳的说法是对她人格的侮辱,也是对孩子的伤害。她明确表示,同意离婚,但绝不接受亲子鉴定,孩子肯定是赵阳的,他必须负责。
亲子鉴定需遵循自愿原则
赵阳希望通过亲子鉴定来证明孩子是否是自己的骨肉,如果是,他愿承担抚养责任,如果不是,则拒绝抚养。但王晓燕坚决拒绝让孩子去做鉴定。法院认为,亲子鉴定需要遵循慎重、自愿、有证据的原则。既然孩子的母亲不愿意,谁都没有权利强迫她。至于孩子到底是不是赵阳的骨肉,只能通过证据加以推定。王晓燕提供了孩子的证明,证实孩子的父亲是赵阳,同时提供证人证言,证明自己是在跟赵阳恋爱时怀孕的。相反,赵阳虽怀疑马晓燕偷情,却拿不出任何证据。法院据此推断,他是孩子的父亲。更终判决这对夫妻离婚,赵阳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文中当事人为化名)(玄法 陈珊珊)
责编:石光辉
当事人一方否认亲子关系但无法提供必要证据时,人民法院能否以当事人一方拒绝亲子鉴定为由认定亲子关系不存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裁判者说”栏目近日通过一宗案例表明:离婚协商中,当事人一方申请亲子鉴定而另一方拒绝的,不能强制要求进行亲子鉴定。申请鉴定一方否认亲子关系的主张没有必要证据支持,不能仅凭亲子鉴定申请被另一方拒绝而认定亲子关系不存在。
在该案中,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婚后生育一女。2年4月,原告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提起离婚协商。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同意离婚,但以女儿非其亲生为由申请亲子鉴定,并要求原告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10万元。原告拒绝做亲子鉴定。
广东省汕头潮阳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现原告起诉要求离婚,被告同意离婚,应予准许。被告主张孩子非其亲生但未能进一步证据证明,且原告予以否认,故依法不予认定。遂判决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女儿由原告抚养。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如何处理离婚纠纷案件中的亲子鉴定问题?汕头潮阳人民法院法官姚静云表示,离婚案件看似简单,却对当事人的生活影响深远,这就要求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既要依法裁判,又要传递温度,以努力解决好双方矛盾、使案件各方当事人有更好的将来为审理目的,注重裁判效果的影响。“当事人在协商过程中申请亲子鉴定的,我们应本着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目的出发,别情况、慎重对待。既要充分尊重当事人自愿意思表达,又要注意有利于维护家庭和谐稳定,防止矛盾激化。委托亲子鉴定必须以申请人自愿为前提,且须征得更密切关系人的同意方可启动。一方当事人申请亲子鉴定的主张被另一方拒绝的,不能就此认定亲子关系不存在,应综合考虑双方的证据予以判定。”
法院表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离婚协商中,亲子鉴定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原则,当事人一方申请亲子鉴定但另一方拒绝的,不能强制要求进行亲子鉴定。根据法典解释的规定,申请鉴定一方否认亲子关系的主张没有必要证据支持时,不能仅凭亲子鉴定申请被另一方拒绝而认定亲子关系不存在,而应当综合考虑双方的证据予以判定。本案的处理,充分彰显了法典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特别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亲子关系稳定的立法目的,对维护亲子关系这一婚姻家庭关系中的重要内容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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