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亲子鉴定去哪里做
一般的都没有做DNA亲子鉴定的能力,想要做亲子鉴定的朋友可以去省级三级甲等和一些专注的鉴定机构做。
申请做亲子鉴定须符合的条件:
(一)夫妻一方申请亲子鉴定并且提供了足以确信的证据证明的,可以准许亲子鉴定。
(二)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做亲子鉴定的应准许。
(三)子女已长大成年,一方申请亲子鉴定虽有证据而另一方或子女否认,坚决不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不能强制作亲子鉴定。
(四)一方无证据猜疑另一方作风不正等而以此要求做亲子鉴定,另一方拒绝的,不得强制作亲子鉴定;另外,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二、亲子鉴定谁说了算?
【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是自由恋爱后结婚,婚后感情尚可,2006年2月生一儿子取名李小某。由于被告与原告母亲不和,双方经常发生争吵。根据当地风俗,儿子满月时,被告带儿子回娘家居住,住了一个月后,被告却不见原告来接她回家,便打电话要求原告接她回家,原告却称孩子不是他的,并要求被告带孩子去做亲子鉴定,被告听后非常生气,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后原告以孩子不是自己亲生,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由被告赔偿4万元。收到起诉状副本后,被告委托本成之嘉代理参加协商。
【法院审理】
庭审中,被告提出答辩,认为自己对原告是专一,从未有过越轨行为,原告莫名其妙提出做亲子鉴定,不仅仅是对她的不信任,简直就是一种侮辱。庭审中,被告当庭表示同意与原告离婚,但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
【成之嘉评析】
本案涉及的是关于亲子鉴定的问题。
一、根据相关解释规定,法院在进行亲子鉴定时必须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强迫对方进行亲子鉴定。
目前我国涉及亲子鉴定的唯一文件更高人民法院在87年做出的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根据该解释,原则上是允许法院用此项技术进行亲子关系的鉴定。但是鉴于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因此,对要求做亲子关系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别对待,慎重对待。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超过三周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对其中必须做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
二、人民法院对于亲子鉴定关系的确认,还必须要有相应证据进行印证。
根据上述批复规定,对亲子鉴定,仅作为鉴别亲子关系的证据之一,一定要与本案其他证据相印证,综合分析,作出正确的判断。
三、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做亲子鉴定,法院可结合现有证据材料,作出合理推定。
台湾民法第1067条规定了四种情形的可以认定,其一是受胎期间生父与生母有同居之事实者;其二是由生父所作之文书可证明为其生父者;其三是生母为生父或略诱成奸者;其四是生母因生父滥用权势成奸者。
当申请鉴定的申请人已经尽到法定的全部举证责任,且证据足以认定亲子关系,而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依据2003年的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协商证据的若干规定推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亲子关系成立。
申请鉴定人仅凭一些来穴之风,捕风捉影地提出亲子鉴定,对方当事人不同意的,法院应当驳回其申请。
我是一家大型建筑公司海外分公司的一名技术工程师,常在国外工作,只有每年春节时才能回到国内与老婆和儿子团圆。今年我儿子8岁多了,但性格、相貌一点都不像我,我怀疑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就想做个亲子鉴定。我私下打听了一下,说是亲子鉴定不是想做就能做的,必须打官司,有法院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信函人家才给做,请问是这样吗?我怎样在老婆不知情的情况下申请亲子鉴定,弄清儿子究竟是否我亲生的?
婚姻帮成之嘉解您好,亲子鉴定并非一定要打官司,亲子鉴定分为个人亲子鉴定和亲子鉴定。
个人亲子鉴定是鉴定机构对个人的遗传基因所做的生物学鉴定,在取样环节,不需要公检法出具委托书,也不完全需要申请人提供身份证等证件和同意书,仅作为鉴定人亲权鉴定的一个凭证,并可作为证据之一,但鉴定流程、鉴定结果准确性是和鉴定一致的。
亲子鉴定是在协商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协商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是我国主要的鉴定制度。具体要如何申请亲子鉴定及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您可以向鉴定中心进行。
小编:亲子鉴定必须以当事人同意为要件,法院不得强制取证。如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做鉴定,应予准许。希望本文中亲子鉴定去哪里做,亲子鉴定谁说了算的知识对您的烦恼有所帮助。亲子鉴定去哪里做,亲子鉴定谁说了算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亲子鉴定谁说了算的问题可以关注离婚成之嘉网官方网站,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成之嘉为您答疑解惑。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律问题,建议您专注成之嘉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离婚成之嘉更多婚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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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日,岑巩县人民法院天马人民法庭审结了该院首例涉动物DNA亲子鉴定的返还原物纠纷案件。
该案中,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姚某某均系岑巩县平庄镇背禾村界牌组村民。
20年11月29日,李某某家中丢失了一头两岁半的公黄牛,经找寻无果。20年12月9日,原告李某某在姚某某放养的牛群中发现其中有一头公黄牛与自己丢失的牛极为相似,于是上前质问,姚某某称该黄牛系自己于20年农历4月份丢失的,找寻了半年多才将其找回,坚称该牛系自家圈养的母牛所生,现已满四岁。双方因争执不下,李某某遂将姚某某起诉到岑巩县人民法院。
在立案审查阶段,因考虑到李某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姚某某又年事已高,且双方当事人系寨邻。为有效化解矛盾,天马法庭承办法官曾多次协调平庄镇党委政策、平庄民警对双方当事人组织调解,释明相关法理,告知双方当事人该案进入协商程序需承担的协商负累和协商风险,劝导双方互让一步,折中达成调解。然双方矛盾过大,调解不成。
立案后,李某某向法院递交了鉴定申请,请求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原告李某某家母牛与涉案公黄牛进行DNA亲子鉴定。应北京成之嘉鉴定所要求,2020年7月8日,在法院干警、平庄镇党委政策干部以及双方当事人及协商代理人的见证下,岑巩县动物疫预防控制中心技术人员对双方当事人共同指认的涉案牛进行了血痕采样,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封存后,寄往北京成之嘉鉴定所进行鉴定。
岑巩县动物疫预防控制中心技术人员对涉案牛进行血痕采样
2020年7月21日,该鉴定所向法院出具了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依据现有资料和DNA遗传标记分型结果,在排除同卵多胞、近亲及外源干扰前提下,支持原告家母牛与涉案公黄牛具有生物学亲子关系。
此次委托鉴定机构对动物生物学亲子关系进行鉴定,属岑巩县法院对动物生物学亲子关系鉴定首例案件,为法官今后对类案作出公正判决提供了重要裁判依据。
张锐 杨权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孟剑飞
编辑 肖阳审校 罗玮签发 李中迪
孩子是不是亲生的,只有DNA鉴定说了算
父母是O型、A型血
亲生娃却是B型血
按照医学界的标准,双方是否有亲缘关系不能看血型,只有DNA鉴定说了算
昨日河南有了家国家级亲子鉴定机构,其鉴定结果被50多个国家认可
河南商报记者 邢军 实习生 宋洁
父母都是O型血,但孩子的血型却是A型,孩子是他们亲生的吗?两个异卵双胞胎,DNA却完全一样,这会发生吗?刚怀孕两个月,能鉴定出孩子是谁的吗?
昨日,商报记者在我省家国家级的亲子鉴定机构,寻找到了上述问题的答案。
成果
河南有了首家
国家级亲子鉴定机构
12月27日,对河南鉴定系统来说是个好日子河南诚信临床鉴定所(以下简称诚信鉴定所)通过了国家认证,成为我省唯一一家国家级的亲子鉴定机构。
诚信鉴定所所长廖世秀说,该所还是河南省人民的一个科,成立至今年,已经做过亲子鉴定000多例,没有出过差错,而且法院100%采信。
这也为鉴定所的升级,打下了良好基础。
河南省厅副厅长杨骁表示,诚信鉴定所通过认证,对河南鉴定系统来说意义重大。
这预示着,该所的鉴定结果,将会被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所承认。也就是说,在该所做的鉴定,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同样具有效力。
现象
出定增多
今年已100多起
曾经,亲子鉴定往往和“外遇、出轨、不忠”等词连接,让人讳莫如深。
如今,亲子鉴定早已有了更广泛的应用。
廖世秀说,今年的亲子鉴定数有2000多例,与去年相比增加了70%。从鉴定结果来看,75%都是支持“亲子关系”的,25%则为非亲生。
“很多亲子鉴定的背后,都充满情感纠葛,对双方都有伤害。如果鉴定是亲生的,则女方会恨丈夫不信任她;若鉴定是非亲生的,两口子肯定过不下去。”廖世秀说,不管鉴定结果如何,都对家庭打击很大。
除私人亲子鉴定外,因公所需进行亲子鉴定的数量也有明显增长,其中以“落DNA”和“出国出国”更具代表性。
“前两天还有一对夫妻,领着三个孩子来做鉴定,更大的6岁,更小的3岁。以前只知道生孩儿,等孩子要上学了,才想起来。”鉴定员吴东说。
随着生活越来越好,很多父母会选择把孩子出国国外。由于美国、加拿大等国对我国的DNA本认可度不高,必须要做亲子鉴定。今年这类鉴定已有100多起。
困惑
DNA也有解释不了的问题
虽然现在DNA鉴定技术已经运用得很熟练了,但自然界仍有很多难以解释的地方。
鉴定员康冰说,国外有一对异卵双胞胎,DNA竟然完全一致。这种只有六十亿分之一的概率事件,至今还无法解释。
有个命案纪录片,民警提取了犯罪现场的DNA,和嫌疑人一致,但嫌疑人明明没作案时间。后来破案了,是他双胞胎弟弟做的。
医学上的DNA亲子鉴定,依据的是孟德尔遗传分离律原理。按照这一规律,在配子细胞形成时,成对的等位基因彼此分离,分别进入各自的配子细胞。精、卵细胞受精形成子代,孩子的两个基因组一个来自母亲,一个来自父亲。因此成对的等位基因也就是一个来自母亲,一个来自父亲,鉴定结果如果符合该规律,则不排除亲子关系;若不符合,则排除亲子关系(变异情况除外)。
案例1
谁是侵犯智障女孩的人
去年,我省南部一个的妇联和公安,领着一个14岁女孩来做亲子鉴定。
女孩有轻度智障,受侵犯后已怀有两个月身孕,有3名嫌疑人。
这是个棘手的鉴定。
廖世秀说,怀孕2个多月,胚芽只有一二厘米长,鉴定时,需要从胚根部取一根绒毛,稍有闪失,这个胚胎就毁了。
以前的案例中,等孩子生下来才能做亲子鉴定。但女孩只有14岁,而且轻度智障,生孩子对她来说是双重伤害。
廖世秀说,通过胚胎取绒毛技术进行了DNA鉴定,3天后结果出来,确定孩子是其中一名男子的。该男子随后被警方控制,女孩也通过引产将孩子拿掉了。
案例2
邻居开玩笑说孩子不像自己
许昌一名男子李某和邻居闲聊时,有人逗他:“你孩儿咋长得不像你啊?”
大家本是说笑,李某却放在了心上。
回到家,他突然觉得儿子越看越不像自己。当晚,还因为这和媳妇吵了一架。
之后几天,李某一直怀疑老婆给他戴绿帽子了。他心一横,拿出3000多元做了亲子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孩子是他亲生的。老婆要和他离婚,李某痛哭求原谅。
后来两人回家了,不知道现在怎样。
案例3
父母是O型血,孩子却是A型血
刘先生和爱人结婚5年,3岁的儿子活泼可爱,一家人过得其乐融融。
去年,儿子生住院,刘先生突然发现他是A型,而他们夫妻俩都是O型血。
按照医学原理,夫妇都是O型血,下一代只能是O型血。两口子担心:难道孩子不是亲生的?出生时抱错了?
为弄明白,夫妇俩来到鉴定所寻求帮助。鉴定结果表明,孩子就是他们亲生的。
廖世秀解释,有些人血型表面表现是O型,实际是A型,这是基因突变造成的。
按照医学界的标准,血型鉴定不能作为双方是否具有亲缘关系的标准,只有DNA亲子鉴定说了算,“曾经有过,父母是O型、A型血,孩子是B型血。经DNA鉴定,孩子确实是他们亲生的。”
案例4
一个烟蒂,查出谁是嫌疑人
康冰说,有一年,警方从现场提取到一个烟蒂,指纹不清。成功提取到极微量的人体细胞,后经DNA分析比对,确认是一名有前科的嫌疑人所有。警方据此将这名嫌疑人抓获。
其实,毛发、烟蒂、精斑、棉签、血痕、指甲、牙签等,都可以做DNA鉴定。
“当年,克林顿极力否认和莱温斯基有染。但更后,一条裙子让他低头认错。因为裙子上检测出的精斑,和克林顿的DNA是一样的。”康冰说。
(责任编辑:UN602)
到:
近日我们的客服同事说有很多的网友在网上做亲子鉴定,去还是鉴定机构?会不会便宜一些?这个问题。那么我们今天就来和大家聊一聊,现在我们客户所做的亲子鉴定多分为两种!其一就是亲子鉴定,像打官司、这些就需要的鉴定。其二就是亲子鉴定,个人发现和妻子生活中有一些危险现象怕妻子外面有老王了确认孩子的亲子关系。大多数是属于这两种了!
种情况,重视鉴定证书比重视是否去还是鉴定机构要好的多!亲子鉴定属于是,鉴定的范畴并不属于常规的医疗服务。现在的大多数也是自己做不了亲子鉴定的,反正不管是到机构做还是到做看好局发的证书,只有这个上才会承认这个鉴定。第二种私人的这种因为不需要任何资质就能做的项目,很多不法商人利用这个进行诈;给的结果都没有经过实验的检测!这个希望大家在找的时候还是尽量的寻找有资质的企业。
关于价格:亲子鉴定的价格并不是由或者是机构自己说了算的。这个都是由我们的局来进行定价,所以和机构的价格应该都是一样的。
李云 绘
广西新闻网记者 唐柳凤 实习生 吴莉莉
1月日下午4时许,南宁阳光鉴定所7的接待一片寂静。王芳和家公罗老伯相邻而坐,两人紧盯着鉴定所何手中一份DNA亲子鉴定书。
何宣布:依据孟德尔遗传规律,受委托进行鉴定的5个月女婴与父亲罗顺昌、母亲王芳的基因相似度为99.99%,可以认定女婴是双方的亲儿。这时,王芳脸上露出了喜悦的笑容,而罗老伯虽然笑了,但表情十分复杂。
对这样的结果,媳妇与家公的笑容为何不同呢?为什么与王芳一起来等待结果的不是自己的丈夫,而是家公呢?想把这件事弄明白,还得从头说起。
草率:
认识一个月便闪婚
据王芳介绍,她出生于南宁某县,中专毕业后一直在广东打工。2008年10月,经人介绍,王芳与南宁居民罗顺昌认识。认识一个月后,两人便结婚了。两人结婚之前,王芳的父母都没见过罗顺昌。从认识到结婚的一个多月里,王芳发现罗顺昌很老实,认为很可靠,于是决定嫁给他。结婚后,王芳住到了夫家。
婚后,王芳才发现丈夫不仅寡言,而且不是很有主见,凡事都由其父母拿主意。更让她受不了的是,丈夫不尊重自己,很多事不与自己商量就做了。
2009年8月初,王芳的母亲糖尿加重,住院治疗,花了很多钱。王芳的父亲是一名退休工人,哥哥患有脑膜炎后遗症,家庭没有什么大的收入。因此,王芳决定外出打工,为娘家减轻经济负担。8月中旬,王芳到了离家不远的丝花厂打工。打工刚满一个月,因为母亲重,王芳辞掉了工作,把母亲接到南宁接受治疗。她自己住到父亲的一套旧房子里,专心照顾母亲。
怀孕:
婆家人要求做亲子鉴定
王芳说,母亲住院期间,丈夫很少过问岳母的情,后来,在亲戚的劝说下,丈夫才探视了两三次。对此,她很气愤。那时,为了给母亲治,娘家把积蓄都差不多用完了。无奈之下,她只好向婆家人开口要10000元,但婆家人说没钱。为此,她和婆家人的矛盾渐渐尖锐起来了。尽管如此,她还是在照顾母亲之余回夫家看望丈夫。有时晚了没公交车,她就步行一个多小时回夫家。
王芳告诉记者,虽然那时她对这段婚姻开始有了新看法,但并没有多想。不过,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让她有些进退两难了。有一天,她在照顾母亲时觉得头有些晕,以为是感冒了。到检查时,说她已经怀孕3个月了。由于丈夫没有手机,所以她就拨通了家公的手机,让他把检查结果告诉自己的丈夫。没想到,这一喜讯不仅没给婆家带来喜悦,反而引来了家公和婆家人的质疑。
“他们说我不经常回家,怎么会有孩子?!”王芳回忆起当时的场景仍有些气愤难平。后来,家公表示,除非进行DNA亲子鉴定,不然就不认这个孩子。
为给自己讨个清白,王芳决定一定要生下这个孩子——这不仅因为是自己的亲骨肉,还要通过孩子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寻因:
儿媳长期不住家
“为什么要做这个DNA亲子鉴定?还不是因为她长期不回家住!”罗老伯说,他有3个儿子,更让他担心的就是二儿子罗顺昌,因为这个儿子脑子不太清楚,凡事都得他这个做父亲的帮拿主意。2008年,直到31岁的二儿子与王芳结婚领证,他总算有些放心了。但结婚半个多月后,有一天,二儿子告诉他,自己结婚那么多天了,都没得碰过自己的老婆。这让他隐隐担心起来。
罗老伯说,接下来的日子更让他对这个儿媳妇很是失望。因为二儿子是新婚,所以便让他们夫妻俩与自己同吃住,也顺便和自己去种菜补贴家用,但没想一个月没到,儿媳妇便提出要钱,还想出去打工。“她嫌在家里种菜没有钱赚,总想出去打工。”罗老伯觉得,这不是一个新媳妇该做的。让罗老伯不能接受的还有——儿媳妇明知夫家没有什么钱,还开口问要10000元给自己的母亲治,实在是不懂事。钱没拿到,儿媳妇竟长期不回家住,而且曾表示想离婚……
罗老伯告诉记者,尽管他和老伴再三劝说,但到更后,儿媳妇还是出去打工了。后来,儿媳妇还以照顾母亲为由,三四个月都不回夫家,即使回来了,也只是待一下就走。所以,当儿媳妇告诉自己说她已经怀孕3个月时,他压根就不相信。
这一切使罗老伯和家人对这个孩子的来历有了怀疑。罗老伯说,要消除这个怀疑,只有经过DNA亲子鉴定。
争执:
恩怨难了要离婚
得知DNA亲子鉴定结果后,尽管消除了怀疑,但罗老伯和王芳当场还是忍不住“追忆往昔”,当场互相指责对方的过错。
在争执过程中,王芳表示,曾经的恩恩怨怨已经过去了,双方在相处的过程中都有很多过错,但为了孩子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而且夫妻之间还有感情,所以她愿意回到夫家去,与丈夫重归于好。
罗老伯则认为,儿媳妇一年多来所做的事已经让他们伤透了心,即使儿子儿媳再在一起,也不会有幸福可言,所以,他代表整个大家庭的7口人决定:不接受王芳再回去,希望他们两人离婚。
在提到抚养权的问题,罗老伯坚定地说:“如果孩子跟我们一起生活,我们会把她抚养成人,不要女方出一分抚养费,但如果女方要坚持自己抚养的话,我们绝不出任何一分钱抚养费。”
罗老伯这一决定,让王芳很是不服气:孩子是夫妻双方共同生育的,不管由谁抚养,另一方都不能置之不管。此外,从怀孕到目前孩子长到5个月,其间所产生的费用大部分是由她娘家人支付了。娘家人目前经济情况十分不好,她73岁的父亲为了补贴家用,每天还开着三轮车四处兜客,十分可怜。
不过,在现场,王芳和她的父亲王老伯同时表态:他们绝不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男方也应该根据相关,给予孩子一定的抚养费。
更后,经过记者等人劝说,罗老伯总算松了口:愿意和王芳父女俩再进一步协商,支付该付的抚养费。
在DNA亲子鉴定结果公布现场,罗顺昌一直未出现。记者一再表示希望能够和罗顺昌聊一聊,了解他的想法,但罗老伯强调:“我全权代表我儿子。我说的话,完全能代表我儿子。”罗老伯说,他二儿子的脑子不是很清楚,和外人无法沟通。因此,他受整个家族之托,全权代表儿子来处理一切事宜。
采访中,就在罗老伯和王芳高声争论时,一直笑眯眯地靠在外公怀里的小女孩突然大哭了起来,仅仅5个月大的她似乎也已经感受了大人之间的恩怨。
成之嘉:
是否离婚并非家公说了算
随后,记者把成之嘉的这一说法转告罗老伯,并通过电话和罗顺昌进行了简短的对话。电话里,罗顺昌说话有些口吃,但他仍断断续续表达了自己的意思:我心意已定,我不打算和王芳继续过下去了。
就小孩的抚养问题,黄小武表示,根据相关,抚养小孩是父母双方的法定义务,任何一方都不能逃避这个抚养义务。黄小武建议,王芳可以通过到社(村委)、妇联求助的形式,要求这些部门的进行调解。实在调解不下的话,王芳可以通过协商的形式,通过途径为自己的女儿讨要抚养费。
妇联:
男方不能在妇女哺乳期离婚
南宁妇联权益部的衣部长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孩子的父亲应该对妇女及孩子起照顾和呵护作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离婚。即使提出离婚,法院也不会受理。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衣部长希望王芳能和孩子的亲生父亲好好协商。实在协商不下的,王芳也可以求助到辖的妇联机构,请妇联的进行调解,如实在无法调解,只能建议王芳走途径。南宁援助中心的表示,王芳目前这种情况,可以先行调解,实在调解不下的,可到该援助中心相关事宜,或提出援助申请。
(注:因涉及,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更高人民法院提供的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0年全国法院一审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分别约为129万件、4万件和7万件,呈逐年上升趋势,而“房子”“孩子”等问题成为这类案件判而难了的焦点。
更高人民法院解释(三)于8月日起生效实施,重点对婚前贷款买房以及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问题;有关亲子鉴定问题;者是否受保护问题;堕胎是否侵犯生育权等争议较大的问题作出了解释。
婚前贷款买房归自己
现代社会,结婚前一方贷款买房、结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十分普遍。特别是按国内的传统婚嫁习惯,一般由男方提供住房,房产一般也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往往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那么离婚时房屋应该归谁?是否会出现“老公变房东让男人一片叫好、女人则一片抓狂”的情况?
条款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读
北京律协婚姻家庭专注委员会副王芳肯定了第十条规定:“其实人们在争议房子到底归谁的时候,忽略了第十条的第二款,即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当由房屋产权人给予配偶一定补偿,而且还要考虑房产升值利益,这才是更大亮点,恰恰证明老婆和老公一样,都可以是房东。这对于没有购房却又帮配偶长年还贷的女方,实现了公平。”
“啃老房产”归个人
当下适婚的年轻人,已多为80后、90后独生子女,接受父母的房屋馈赠比较常见。那么,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离婚时该归谁?
条款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解读
北京朝阳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俞里江认为,此前出台的解释(二)规定,父母在子女婚前出资是对一方的赠予,而父母在子女婚后出资是对双方的赠予,这个约定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发挥作用。“因为迫于观念,父母给子女出钱买房时,很少有人去签协议或做公告。而解释(三)的规定更为合理,也更符合国情。”
婚内财产分割保护弱者
夫妻双方不离婚,共同财产能分割吗?新的解释告诉我们,将保护弱势一方。
条款
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解读
王芳成之嘉认为,第四条规定是涉及婚姻财产问题的重大突破。它确立了婚内分割财产制度,会对夫妻双方弱势一方起到保护作用。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弱势方不用以婚姻破裂为代价,在婚内直接起诉要求进行财产分割,从而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
王芳说,婚内财产分割制度在国外早有明确规定,而我国在此制度上一直有空缺。现在通过解释来进行实践,一方面可以立即开始救济弱势群体,实现公平正义;另一方面,为将来我国完善夫妻财产制度可以积累宝贵的实践经验。
“小三”条款被删除
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中,引起社会广泛争议的“者”条款,此次被删除。
条款
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中有关“者”的条款被删除,即“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应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解读
俞里江副庭长认为,这类案件的实践尚不够丰富,各地法院在“者”的问题上也未形成统一认识,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再作规定。
国内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法学院教授马忆南认为,就目前实践看,“者插足”的问题争议太大,无论如何规定,总会有一方不满意,“因为这类案件涉及‘者’利益、丈夫利益和妻子利益的三方平衡,也涉及道德和的界限等问题,比较复杂,很难处理。”
但马忆南还认为,法院在实践中也不会支持“者”。“当‘者’到法院起诉要补偿金时,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这样的一种道德倡导,其实不需要解释再去刻意强调。”
生不生孩子老婆说了算
生不生孩子,今后将由老婆说了算,以避免女性沦为生育工具。
条款
第九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
解读
俞里江副庭长表示,新解释实际确认了“终止妊娠”是妻子的权利。“但同时也为男方提供了一个救济条款,即男方有生育愿望,但女方不同意而产生重大分歧时,可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以往的中并没有明确这一点。”
马忆南教授认为,多数国家没有要求女方堕胎需要征得男方同意,对自己身体的支配权要高于夫妻之间的知情权和身份权。如果女性不能支配自己的身体、不能拥有拒绝生育的权利,很可能沦为生育的工具。
拒做“亲子鉴定”将败诉
近年来,亲子鉴定越来越火爆,孩子的亲缘认证往往牵涉一个家庭的稳定。如果一方无理由地拒绝做亲子鉴定,那么将支持另一方的诉求。
条款
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解读
俞里江副庭长和马忆南教授都认为,现在的亲子鉴定已很成熟,准确率高。实际上,以往的实践中都是这样做的,更高人民法院的一些指导案例也始终在贯彻这一精神,但一直没有明文规定。解释(三)把实践确定成文了。(记者杨维汉周宁涂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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