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管理规定中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目的是什么?“亲子鉴定证明”指谁与谁的关系鉴定?
为了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行动,同时也是更好地依法履行管理职责。“亲子鉴定证明”指的是母子(女)血缘关系鉴定。
浙江省卫生厅处向“”栏目表示,卫生厅规定“婴儿出生1年后首次申领,须提供亲子鉴定证明”目的是为了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行动,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让社会上少一些父母和孩子失散的悲剧;同时也是更好地依法履行管理职责。
处同时向“”栏目介绍:原卫生部、公安部文件明确医学证明是依据成之嘉人民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况、血缘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码的法定医学证明;成之嘉人民DNA登记条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扶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DNA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儿童出生后应立即登记,并自出生起有获得姓名的权利,获得国籍的权利,以及尽可能知道谁是其父母并受其父母照料的权利。”
此外,处解释,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中“亲子鉴定证明”指的是母子(女)血缘关系鉴定。
问:管理规定中第二十一条强制要求申请人亲子鉴定证明,卫生厅该如何保证这一过程中涉及的当事人不被泄露?
管理机构、签证机构、使用单位及其应当对公民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泄露的单位或个人,相关的会给予追究。
浙江省卫生厅处在给“”栏目的中表示:关于个人问题,我们在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管理机构、签证机构、使用单位及其因发放、使用、管理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医疗机构历管理规定也要求,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历。对于泄露的单位或个人,相关的会给予追究。
问:有网友认为,以如此规定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行动,属于典型的治标不治本。原因是现实中,一来农村等偏远地很难真正落实政策,二来买孩子的家庭也完全可以选择不给孩子,逃避亲子鉴定风险。省卫生厅在管理规定出台前联合有关部门进行调研时,是否考虑到了网友提到的此类问题?
浙江省卫生厅用了两年左右的时间听取办理人员的意见等,在卫生与公安部门多次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出台此政策。现在,浙江省已通过“母婴健康工程”、“村村通公”两项措施实现连续两年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99%,绝大多数偏远山的群众住院分娩以后就办好了医学证明。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没有医学证明的拐卖来的儿童就会浮出水面,有助于打击拐卖儿童行为。
浙江省卫生厅处向“”栏目介绍,针对办理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与新问题,在出台管理规定前,省卫生厅用了两年左右的时间,反复听取办理人员的意见,集中需要解决的共性问题,到基进行调查研究,召开各面的座谈会,征求各地意见,在卫生与公安部门多次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出台此政策。
针对网友提出的具体问题,浙江省卫生厅处表示,杜绝拐卖妇女儿童的罪恶行为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标本兼治。卫生行政部门一直配合有关部门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对于网友关心的农村偏远山的新生儿医学证明办理问题,浙江省通过对欠发达地连续十年以上的“母婴健康工程”的实施,健全了保健服务网络建设,特别是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500元/人)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孕产妇住院分娩报销以后,全省已连续两年实现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99%。孕产妇保健已经基本全覆盖,绝大多数偏远山的群众在住院分娩以后就办好了医学证明。对于极少数没有办理的,浙江省已实现村村通公,欠发达地人员到办理机构办理医学证明已不成为难题。通过以上多项政策的实施,如果99.99%的人都在住院分娩以后或1年内办理医学证明,没有医学证明的拐卖来的儿童就会浮出水面,有助于打击拐卖儿童的行为。
问:对非自然受孕的父母生子1年以上的情况,无法提供亲子鉴定,该如何申领证明?如新生儿为父亲一方出轨所生,新生儿出生一年以上,落户父亲一方时,新生儿与落户方母亲并无血缘关系时,该如何申领证明?
对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所生的新生儿,需要亲子鉴定办理的可能性几乎没有;“新生儿为父亲一方出轨所生”情况下,婴儿亲生母亲会选择办理单亲。
浙江省卫生厅处也在给“”栏目的中对网友提出的具体问题做出解释:目前,我国只提供供精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且一般情况下只要求母子(女)之间亲子鉴定即可。对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所生的新生儿,无论提供辅助生殖的机构,还是当事人都会高度重视,需要亲子鉴定的可能性几乎没有。而如果“新生儿为父亲一方出轨所生”,通常情况下,亲生母亲会选择办理单亲。
问:网友认为,非亲子关系在上和伦理上都属于“不能公开的秘密”。我国、继承法等相关并不排斥这种“婚生子女”,也不以亲子鉴定作为亲子关系的依据。这样,管理规定与上位法是相冲突的,应属无效?
管理规定的上位法应为成之嘉人民母婴保健法。成之嘉人民母婴保健法与成之嘉人民之间不存在上下位法的关系。
浙江省卫生厅处表示:是依据成之嘉人民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况、血缘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码的法定医学证明;非母亲亲生的,可按成之嘉人民收养法办理。对于“不能公开的秘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机构就有义务保护个人。医疗机构历管理规定也要求,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历。对于泄露的单位或个人,相关的会给予追究。成之嘉人民母婴保健法与成之嘉人民之间不存在上下位法的关系。
同时,针对有的网友提出的“做亲子鉴定费用过高,对有些贫困家庭是负担,希望政策能买单”的想法,浙江省卫生厅处认为,在知情告知到位的情况下未及时办理的,属于非正常情况,亲子鉴定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更后,浙江省卫生厅处向“”栏目表示,浙江省医学证明管理规定(试行)实施1年来,全省当年签证率明显提高,各地实施情况良好。在各地在执行浙江省医学证明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过程中,省卫生厅到目前为止尚未接到管理或办理机构就此规定的提问或反映。
近期回应:
附件1:
省行政部门鉴定管理工作监督电话
浙江省厅 0571-87054408
杭州局 0571-85256555
宁波局 0574-87324425
温州局 0577-883751
湖州局 0572-2076270
嘉兴局 0573-83850580
绍兴局 0575-85163214
金华局 0579-82460223
义乌局 0579-85316109
衢州局 0570-3087032
舟山局 0580-2027664
台州局 0576-88893996
丽水局 0578-2106055
附件2 :
鉴定小知识
一、什么是鉴定?
鉴定是指在协商活动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协商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鉴定意见是协商活动中法定证据之一,具有科学性和较强的证明力。鉴定意见作为一种证据必须经法庭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行政部门管理的三大类鉴定业务类别
(一)类鉴定在协商活动中更为常见,包括:
1、理鉴定,俗称鉴定;
2、临床鉴定,俗称活体损伤鉴定,主要包括损伤程度鉴定、程度与能力鉴定、性问题鉴定、疾的诊察确定现有疾与损伤的因果关系,以及诈(伤)及造作(伤)鉴定;
3、鉴定,主要是对涉及与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
4、鉴定,主要包括亲子鉴定、个体识别等,目前由省厅批准的面向社会开展亲子鉴定服务的正规鉴定机构共有11家,其中杭州有浙江、浙江千麦、浙江成之嘉、浙江成之嘉、杭州成之嘉、杭州明皓、浙江绿城等7家鉴定机构,省内其他地有温州鉴定中心、绍兴文理学院鉴定中心、宁波天童鉴定中心、温州天正鉴定所等鉴定机构开展亲子鉴定服务;
5、毒物鉴定,是对体内外未知毒(药)物、毒品以及代谢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常见的乙醇(酒精)检测即属此类鉴定。
(三)声像资料类鉴定,对光盘、图片、视频等载体上记录的声音、图像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过程进行鉴定;并对记录的声音、图像中的语言、人体、物体作出种类或同一性认定。
三、为什么会有两个鉴定不一致的情形?该如何解决?
鉴定意见作为鉴定人个人的认识和判断,表达的只是鉴定人个人的意见。如临床鉴定而言,客观上存在鉴定人对鉴定对象认知存在差异,特别是随着时间推移,伤情不断康复向好发展,可能存在两次鉴定存在不一致情形(见图五:2012年-2014年宁波鉴定案件量、重新鉴定案件量及重新鉴定改变原鉴定意见案件量趋势图),2014年10月宁波实行重新鉴定案件重大事项报告操作流程及重新鉴定疑难案件讨论制度后,重新鉴定改变意见数呈下降趋势,10-12月重新鉴定改变意见数12件。为解决鉴定争议问题,在制度设计上,通过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方式,来解决鉴定意见采信问题。通过鉴定人出庭,有利于增强鉴定活动的透明度,消除当事各方对鉴定意见的疑虑,增强法官对鉴定意见的采信决心。
四、鉴定人出庭制度
五、对违法违规鉴定执业行为如何进行投诉?
六、什么是鉴定认证认可(资质认定和实验认可统称认证认可)?
我国实验和检查机构认证认可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由政策主管部门实施的实验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制度,二是政策授权国内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开展的实验认可和检查机构认可。鉴定机构根据认证认可的要求,建立并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对影响鉴定质量的所有因素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有效控制和管理,确保鉴定“行为公正、程序规范、方法科学、数据准确、可靠”。认证认可等级分为“省级”和“国家级”。
七、什么是鉴定机构能力验证?
附件3:
鉴定典型案例
案例一:
理鉴定明死因 为殁者言、为生者权
徐某,2014年1月生,出生第2天在接种卡介苗。一个多月后发现呼吸急促等症状,经诊断为先天性心脏。5个月后,徐某出现全身皮疹、发热、抽搐,接种卡介苗处皮肤红肿、溃烂、腋下淋巴结肿大,后又出现结感染。为给徐某治疗结和心脏,其父母辗转多地。8月14日,上海某出院诊断为:淋巴结。8月23日,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历数月求医无果,身心俱疲,加之丧子之痛,徐某父母几近崩溃。徐某的父母认为徐某的身体情况并不适合接种卡介苗,遂向当地卫生局投诉接种卡介苗的,要求赔偿。 8月27日,当地卫生局和徐某的父亲来到宁波某鉴定中心,共同委托对徐某的死亡原因,以及的卡介苗接种与徐某死亡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受理案件后,鉴定机构非常重视,组织听证会,听取医患双方情况介绍,审阅的所有历资料,制订了详细的检验方案,并安排经验丰富的鉴定人对徐某进行解剖检验、理组织学检验,同时将徐某的心血送往省疾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结菌培养。在经过全面细致地收集尸检、组织学检验资料,结细菌培养的结果,鉴定人综合分析认为:一是徐某系因双肺播散性肺结伴肺组织显著实变,造成呼吸功能衰竭死亡。二是徐某患有先天性心脏、胸腺缺如,机体免疫功能显著降低,甚至缺乏。在此种情况下接种卡介苗后,患儿不能通过机体细胞免疫获得对结的特殊抵抗力,反而继发全身多器官出现结变,导致双肺发生播散性结变伴肺实变,引起呼吸功能衰竭死亡。
后来,当地卫生局组织专家组会诊,一致支持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当事人徐某家属获得了全额赔偿,这对痛失幼儿的徐某家属也是一个安慰。
案例二:
声像资料鉴定 让嫌疑人在证据面前低头
20年7月某日子夜时分,靳某涉嫌在杭州城郊结合部某村道持刀抢劫。被抓捕后虽经受害人指认,但靳某拒不供认犯罪事实。公安机关提取案发当时的监控录像,由于像素低、距离远、环境暗,视频模糊不清,无法直接认定,办案单位先后向省两级公安机关送检未果。后知悉省厅批准的某鉴定中心开展声像资料鉴定,2014年8月,办案机关遂委托该鉴定中心对现场监控录像进行鉴定,一是嫌疑人手中是否持有凶器?何种凶器?二是录像中嫌疑人人像是否靳某所留?
为了分析辨识录像中嫌疑人的细节特征,该鉴定中心鉴定人员对复制的副本视频文件和截取图像进行了超分辨率、直方图均衡化、反卷积、色阶、锐化和降噪调整等增强处理。物象鉴定:经逐帧回放观察和截图,录像画面依次显示出嫌疑人右手握有一单刃斜平头,反光时呈亮白色的凶器抵住被劫女子腹部。人像鉴定:检材嫌疑人方圈型胡须属后天形成的人工蓄留和修饰的面部个性特征;粗重拱形双眉,两眉尾下垂至外眼角,左侧胡须外沿向上垂直线接近左眼内角,右侧胡须外沿向上垂直线接近右眼外角,口型较小,上唇正中与上部黑色胡须间有一条状无胡须域,属先天生成的面部个性生理特征,以上个性细节特征的形态独特,价值较高,特征的形态、存在位置和相互关系与样本嫌疑人靳某面部细节特征均相符合并重叠一致,其价值总和已构成检材与样本嫌疑人面部图像为同一人所遗留的本质属性,送检监控录像视频中持凶器抢劫女事主的嫌疑人人像是靳某所遗留。
该鉴定意见补上了本案证据链的关键一环,嫌疑人靳某被正式批捕。本次视频图像鉴定引起公检法单位的重视,此案后至今该鉴定中心已为省两级公安机关的24起在押“零”口供案件提供了科学的视频图像鉴定证据。
案例三
服务中心鉴定窗口 为百姓解忧
某损定某,64岁,嘉兴人,某公司员工,20年11月日,上班时左手不慎被卷入机器,造成左手2-5指骨折伴伸肌腱断裂、左中指部分指体缺损。某伤后,认为是事故,公司同意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赔偿,于是按程序申报了认定申请。但在申请过程中发现,由于某年龄已超过60周岁,且与公司签署的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合同,不符合认定条件。这就让某和公司的赔偿陷入了尴尬的境地,某很纳闷:自己作为公司十几年的老员工,这次又是在上班时候因工作原因导致左手受伤,为什么就不能认定为呢。由于不能认定为,双方的赔偿事宜也就搁浅了。
某作为家中经济来源的主要支柱,因为左手受伤不能参加工作,加上这次受伤住院的医疗费用不菲,对于某这样一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困难家庭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打击。如果拿不到赔偿金,自己因受伤而无法工作,某不知道自己如何生活下去。由于生活所迫,某多次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由于缺乏赔偿依据,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这样一耽搁就是半年。
就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某打听海盐县局行政服务中心有鉴定服务窗口,于是前来求助。服务窗口值班经认真了解情况以后,让某通知公司相关人员到场,详细解答了其中赔偿疑问,按照现有规定,告知双方可按照雇佣关系进行赔偿。2014年8月,双方正式委托嘉兴某鉴定机构依照浙高法人体损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对某的伤情进行等级鉴定,该机构依法科学、客观、公正地出具了鉴定意见书。
更总,公司与某有了赔偿的依据,某顺利地拿到了赔偿金,脸上的愁容也终于得到了舒展。一次赔偿纠纷圆满解决。
案例四:
亲子鉴定,帮助“流浪父子”相认
2014年8月日,宁波救助管理站的拿着一张单位委托书来到当地某鉴定中心,身边站着一个10多岁的和一个40岁左右的男子。身高不到160厘米,皮肤白皙,但看上去比较内向,站在一边不动也不说话。这个男子满脸胡子,坐在一边低着头也不说话,看上去与这有几分相似。鉴定机构人员试着问了几个问题,两个人都不回答,表现比较羞涩和木讷。同他们一起来的救助站说,无论问他什么问题,他的回答永远是“嗯”或“是的”,我们怀疑他们是父子关系,特地带来做亲子鉴定,以便确认一下他们的亲缘关系。
将事情的原委大致描述了一下:原来是2014年3月25日被民警送到救助站的,他说不出自己的名字,不知道爸爸妈妈在哪里,更不知道家庭等信息。无处可去,孩子就在救助站住下了。有饭吃,有地方住,还能洗澡,他慢慢地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原本大家都以为小根本记不得自己的事情,直到6月,一位40多岁的男子被送到救助站时,那孩子立刻跑上去就喊:爸爸。面对的亲近和称呼,这个男子却非常茫然,一直没有回应他。一开始,也没有太在意。甚至在猜想,孩子是不是乱叫的。可接下来,孩子就一直叫这个男子“爸爸”,并且语气非常自然肯定。但无论怎么询问,这位40多岁的男子,一直说不出自己的过往。甚至连小是不是他儿子也一无所知。救助站开始怀疑他俩是父子,为了弄清事情的真相,特地带他俩来到我中心做亲子鉴定。
该机构鉴定人特事特办,按照鉴定程序通则和有关技术规范,分别对和“疑似父”提取了口腔拭子作为检验样本,经过DNA实验比对,鉴定结果证实两人确实是亲生父子关系。
救助站说,流浪父子能在救助站相认也是一种缘分。这也是宁波救助管理站首次通过DNA鉴定技术来帮助流浪人员认亲的案例。
案例五:
2011年10月,杭州某鉴定中心受理了一起法院送检的刑某诉潘某民间借贷纠纷案。2009年1月24日,潘某向刑某借款人民币数十万元,写下借据一份,但当时双方未约定归还日期。后原告刑某因资金紧张,要求潘某归还借款。但潘某以资金紧张为由拒绝还钱。于是刑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潘某立即归还借款41万元。潘某在收到法院的证据材料时非常气愤,声称他只借了人民币11万,认为借条中肆拾壹万元的“肆”以及阿拉伯数“410000”中的“4”均是事后更改。刑某认为这是潘某为拒绝还款找的借口,借条确是潘某所写。于是潘某请求法庭对借条上的借款金额是否存在篡改进行鉴定。
鉴定机构在受理此案后,及时组织鉴定人会诊,经检验,送检借条内容是利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在一张“XX省XX村委会”的便笺纸上。外观检验发现,借条中大写金额“肆”字处的纸张存在污损。将检材置于VSC-6000型文检仪下观察,发现大写金额“肆拾壹万元”中“肆”字和小写金额“410000”中“4”字的“∠”画的荧光反应与借条上其他字迹完全不同。据此认定,借条上的大写金额“肆拾壹万元”中的“肆”字是添加形成的,小写金额“410000”中的“4”是由“1”改写形成的。
后来,法院在判决中采信了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当事人潘某感谢鉴定机构鉴定人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公正严谨的鉴定作风,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送锦旗以示谢意。
案例六:
亲子鉴定 让尿毒症女孩重获新生
2014年3月12日温州女孩陈某在杭州电视台记者的陪同下来到杭州某鉴定中心要求做亲子鉴定。谁也没有想到这位看起来和常人无异的女孩竟患有尿毒症,且与生母失散多年。为治她已花光所有积蓄,不得不寻母以求换肾治疗。在电视台、浙江电视台等多家媒体的努力下,2014年3月终于有了生母叶某的消息,但是叶某否与陈某有亲生关系,还需专注机构进行亲子鉴定才能知晓。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该鉴定中心的领导高度重视,当即决定对陈某进行鉴定援助,并免除其所有鉴定费用。为争取治疗时间,高效率的完成了受理手续并加班加点用更短时间将鉴定意见提前送到了当事人手中。当他们看到鉴定意见为"依据DNA分析,支持叶某与陈某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后,母女俩激动万分,抱头痛哭。
随后陈某母女时间到浙一进行了肾脏配型,在配型成功后顺利完成了换肾治疗。是鉴定的科学准确与社会各界的爱心援助,挽救了这位幸运的女孩。这也充分体现了科学准确、即时客观的鉴定对社会服务不可或缺的一面。
以上关于“浙江省亲子鉴定规定”的全部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亲子鉴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成之嘉生物。